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