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