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北京汉邦高科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 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