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 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