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并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 作。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