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 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