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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002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SanteSante(SZ:002159)2025-10-28 09:3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或上级党委的 意见,涉及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或上级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 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或者向提名委员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 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岀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董事会的经营管理职能,提高董事会工作 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障董事会会议程序的合法性,保证董事会决议得到贯彻 执行,保证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