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特索道(0021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SanteSante(SZ:002159)2025-10-28 09:3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