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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股份(0026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者 辞职、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退休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或者辞职。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