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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6004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
TeamsunTeamsun(SH:600410)2025-10-28 10:0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中所称"董 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 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