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