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001308) - 康冠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 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