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榕基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 会秘书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