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成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