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 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五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