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CAPCHEMCAPCHEM(SZ:300037)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 职务。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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