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CAPCHEMCAPCHEM(SZ:300037)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 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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