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 资金专款专用,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