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