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