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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 - 康冠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退 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