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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001308) - 康冠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为行政部负责人,工作组设在 公司行政部。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可以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为 2 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