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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30008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INFOGEMINFOGEM(SZ:300085)2025-10-28 10:1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深圳市银之 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