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 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