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 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