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 第八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管理、财务、经营决策、 信息披露管理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 督。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 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不含50%)股份,或者持 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