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