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 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监督,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规范运 作,依据《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公司内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 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 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接受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 管理监督。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 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