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