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