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002376) -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2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