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 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