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00209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各控股、参股公司负责人; (四)持有公司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