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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HISOARHISOAR(SZ:002099)2025-10-28 10:5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 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 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