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