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六)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