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 运作,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控 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以控股股东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监督管理权,对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 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 与规划须服从公司的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