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及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式):经 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及其他代垫款项、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