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 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公告
1、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 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即: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 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 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