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0022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