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0022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备案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 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