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00221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 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 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 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 应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