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003816)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于2025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会核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核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 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广核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广核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核安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核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核安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 任。委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和独立董 事。核安全委员会主任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代行其 职责,或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1 核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承 办核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核安全委员会可设咨询委员一名,协 助核安全委员会开展日常具体工作。 (六)严守法纪,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积极开展工作,维 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