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虽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 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本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