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3002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 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