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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3002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uachangdaHuachangda(SZ:300278)2025-10-28 11:36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 规范、健康地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水平, 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和明确监督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