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