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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汉芯城(30156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作为云汉芯城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 (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6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90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53.37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