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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