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议,并由 ...